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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龄童摔成植物人案二审 知名跳水教练首次出庭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9年11月10日03:01  华龙网-重庆商报

  本报讯(记者 陈保发)昨天,市五中院二审开庭审理5岁的俊俊(化名)学跳水摔成植物人案。已停职了1年多的知名教练张运兰昨天首次作为证人出庭。

  “孩子摔成植物人很痛心”

  昨天,俊俊在医院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法庭上。俊俊的妈妈及三名原审被告:市体院运动技术学院、市体育局机关幼儿园、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的代理人均出庭。

  开庭后,张运兰作为证人被传唤到庭,这也是俊俊出事后她首次出现在法庭上。她称,得知俊俊成了植物人,鉴定为一级伤残,她非常痛心。她还称,俊俊有成跳水冠军的潜质。于是,在市体院运动技术学院相关领导同意后,她才选中俊俊进了业余队。

  她庭后否认教过田亮

  张运兰还称,俊俊出事不是跳水事故,他当时没碰台,也没摔板,从水里起来后由于跳水馆场地湿滑摔倒的。“学校以跳水事故为由将我停职,我至今不服。”张运兰说,因场地湿滑,她自己也曾摔倒过。

  “我认为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,不要相互推诿。”张运兰透露,她2006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“世界冠军启蒙教练”称号,培养了方敏等多名国家跳水队队员。昨日庭审后,张运兰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她是田亮启蒙教练的说法予以了否认,称没有教过田亮。

  三被告庭上仍互推责任

  昨日,三被告在庭上互相推御责任,不愿承担赔偿。法官本周四将组织双方调解。

  2007年12月7日,正在进行封闭训练的俊俊摔成了植物人后,俊俊家人把市体院运动技术学院等单位告上法院。今年6月,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第二体育运动学校赔偿俊俊家人555100元,市体育局机关幼儿园赔偿69388元,俊俊自己承担10%的赔偿责任。宣判后,原被告都不服,提出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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